发布时间:2023年08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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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3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内蒙古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海红在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前旗召开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座谈会,乌兰察布市市委常委副市长、乌兰察布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察右前旗旗委书记、察右前旗旗长及内蒙古局二级巡视员、相关处室人员参加会议。 刘海红指出,要深刻吸取新井煤矿“2·22”事故的惨痛教训,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树牢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紧盯非煤矿山重大风险和突出问题,以更加严谨的态度、更加严格的措施,落实好今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家矿山安监局的一系列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扎实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非煤矿山安全风险,遏制事故发生。 刘海红强调,一要夯实监管部门责任。要进一步落实监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完善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及时消除生产矿勘探区域的安全生产监管漏洞,扫清监管盲区。要准确把握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的规律和特点,创新精准监管的方式方法,着力提高监管执法效能;要加强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帮助重点县和重点企业办实事、解难题,从源头上把监管工作做扎实,保障好安全生产。 二要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以坚定的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为导向,紧盯以矿长为首的安全管理团队、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团队和以班组长为首的现场安全管理团队,注重发挥“关键人”的关键作用。要加强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严格实施风险分级管控和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推动安全管理关口持续前移,构建起全员参与、持续优化的工作格局。 三要严格执法,严厉打非治违。要持续推进非煤矿山隐患排查治理,按照“一矿一策”风险隐患源头治理方案,制定工程治理设计方案,并组织实施。要把“打非治违”作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严厉打击具有典型性、普遍性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从重处罚,层层传导安全压力,层层压实各方责任,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要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要加快非煤矿山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快构建风险分析与研判的信息化系统,确保根据非煤矿山特点制定并实施有效的信息化建设方案,实现安全、高效地开采目标。要选树非煤矿山标杆矿井,充分发挥典型模范在引领、带动和区域协同提升方面的作用。要围绕既定目标任务,持续强化主体、关键环节和关键任务的进度把控,确保信息化建设有序高效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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