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年08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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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关于征求 《煤矿单班入井(入坑)作业人数限员规定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矿安综函〔2023〕177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级局,局机关各司,有关中央企业: 为进一步优化井工煤矿井下限员规定,规范露天煤矿入坑作业人员数量,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修订起草了《煤矿单班入井(入坑)作业人数限员规定(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现印送你们征求意见,请认真组织研究,填写《征求意见表》(见附件2),于2023年8月13日前反馈至电子邮箱jcc4750@sina.com。请各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征求辖区煤矿企业意见并汇总反馈。 联系人及电话:栾龙龙,010-64463431。 附件:1.煤矿单班入井(入坑)作业人数限员规定(征求意见稿) 2.征求意见表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 202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