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年1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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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产煤省、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级局: 为进一步规范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提高安全监管监察执法效能,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制定了《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原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印发的《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煤安监监察〔2018〕36号)同时废止。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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