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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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内蒙古局监察执法四处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联合准格尔旗能源局,组织辖区煤矿企业上级公司开展安全风险集中会商研判会议。各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安全副总经理等30余名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煤矿企业上级公司结合所属煤矿开展的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成果及生产现状,对其第四季度存在的主要安全风险、采取的管控措施等相关情况进行了汇报,共研判包括采空区、断层、导水裂隙带等在内的10个方面主要隐蔽致灾因素和重大安全风险。监察执法四处、旗能源局负责人,针对汇报情况,进行了一对一精准性点评,对研判遗漏内容进行了补充,针对当前各矿重点防范内容进行了提醒,提出53条加强安全风险管控的意见建议。并责令1家风险研判不认真的上级公司推倒重来,要求4家上级公司补充完善研判内容及管控措施。 会议强调,监管监察部门要形成安全合力,坚持“两个至上”,立足“两个根本”,深入贯彻落实两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打好综合整治收官战、重大隐患歼灭战、四季度安全工作攻坚战、安全基础建设持久战这四场战役。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把执法重心放在关键点、紧要处,认真督导各公司、各矿针对隐蔽致灾因素采取措施的落实情况。紧盯不放心矿井、重点矿井,严厉打击“七假五超三瞒三不两包”等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同时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分析研判事故发生和风险变化规律,提前发布预警信息,靶向发力。通过“点穴式”精准研判、“全方位”把脉问诊,推动企业“钉钉子”精准落实,实现“防在早、防在小、落在准”,守住安全生产的“红线”。要落实责任倒查机制,实现“由事到人、由矿到企”,综合运用约谈、曝光、黑名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等手段,倒逼企业压紧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会议要求,煤矿企业上级公司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事故是可防可控的,要彰显企业担当,强化组织领导,提高防范事故的主观能动性,抓重点、强落实,履职尽责,奔着零死亡目标努力;要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安全工作的复杂性,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和高度警觉,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严禁下达超能力、超强度生产指标,内部要定期精准研判各矿风险变化,及时有效地进行防范应对,做好突发性事件的科学处置;要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切实组织督促所属各矿常态化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扎实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对发现的隐患逐一进行整改销号并开展“回头看”,做到闭环管理,对隐蔽致灾因素防范措施要持续更新严格落实;要优化顶层设计,构建责任链条,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奖惩制度,从每一个班组、每一个岗位、每一处作业夯实安全基础;要提升外委队伍管理,牢牢把控准入门槛,草台班子、关系户、资质不足者严禁入场。强化外委队伍素质提升,按照“五统一”原则严格要求,必须同步配合开展各类专项排查整治,强化动态检查,提高“三违”行为处罚力度,筑牢安全生产“外围防线”;要加大安全投入,推进智能化发展,建设双预控系统,完善工业视频应用,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露天矿边坡监测系统建设及联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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