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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 推进“八条硬措施”硬落实 提升监察执法效能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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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印发《贯彻落实“八条硬措施”监察责任主体任务清单》,从15个方面细化了30项具体措施,切实提升监察执法效能。

任务清单指出,四川局从加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建立执法责任倒查机制、统筹井上井下等方面入手,通过精准化差异化执法、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销号制度等,压实各方责任,严厉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任务清单明确提出,要建立便捷有效举报途径,鼓励、重奖举报违法违规行为;针对执法发现的问题,落实专人进行指导帮扶解决;严厉整治封闭占堵消防通道、逃生通道行为,督促矿山企业开展各类预警撤人演练,确保从业人员熟悉灾害逃生路线;将两办《意见》、“八条硬措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落实情况作为监督检查重要内容,层层压实责任。

任务清单要求,各有关处(室)要当好矿山安全“吹哨人”,对矿山安全重大问题和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向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通报移办,建立完善地方政府监督检查问题隐患台账,督促按期整改销号;对地方和煤矿保供指标开展安全评估,强化对27处采掘接续紧张煤矿的管理,督促各市、县立即落实停产或限产减产措施,坚决防止出现无煤可采或瓦斯治理不达标组织生产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瞒报谎报事故举报奖励、联合惩戒、提级调查,构建“不敢瞒”“瞒不住”的长效机制。(舒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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