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发布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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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2023-2024年度定期奖励拟奖励对象公示

 

按照《公务员奖励规定》《应急管理系统奖励暂行规定》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定期奖励工作的通知》,经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党组研究决定,拟给予方远、张传祝(已故)等2名公务员记二等功,给予高有身等30名公务员记三等功,给予徐志兵等40名公务员嘉奖(见附件1);给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监察执法三处、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监察执法六处等2个公务员集体记二等功,给予国务院安委办山西省矿山安全生产督导组非煤矿山2组等4个公务员集体记三等功,给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监察执法二处等6个公务员集体嘉奖(见附件2)。

现将拟奖励对象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人事司如实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反映者须署真实姓名。

公示期限: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1月2日。

受理单位: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人事司。

受理电话:010-64463620(带传真)。

 

附件:1.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2023-2024年度定期奖励公务员公示对象

    2.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2023-2024年度定期奖励公务员集体公示对象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人事司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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