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年01月13日
浏览次数: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 《矿用自救器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级局,有关中央企业,各有关单位: 《矿用自救器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已经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2024年第25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2025年1月2日
主办单位: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内蒙古局 中文域名: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内蒙古局.政务
政府网站标识码:bm34030003 举报电话:0471-6291320 调度值班电话:0471-6648989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55号 邮编:010010
京ICP备2021014797号
蒙公网安备 15010202150778号
Copyright 2003-2023,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技术支持:聪智网络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