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年0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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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关于征求 《关于严格规范矿山领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函 矿安综函〔2025〕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级局,局机关各司,有关中央企业: 为进一步严格规范矿山领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组织起草了《关于严格规范矿山领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们意见,请于2025年2月28日前将修改意见(盖章扫描PDF版及Word版)反馈至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监察司。 联系人及电话:姜哲辉,010-64463186,17737085027; 电子邮箱:zfjd3032@163.com。 附件:1.关于严格规范矿山领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关于严格规范矿山领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反馈表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 2025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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