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
新胜露天煤矿“7.15”较大爆破事故挂牌督办的通知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乌海监察分局:
2014年7月15日16时40分,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新胜露天煤矿发生一起较大爆炸事故,目前事故已造成3人死亡、2人重伤、1人轻伤。
事故发生后,自治区人民政府极为重视。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派督导组赶赴事故现场,对调查处理工作进行现场督导。根据有关规定和自治区领导的指示精神,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决定对该事故处理实行挂牌督办。
请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积极配合乌海监察分局抓紧进行事故调查。事故调查报告经乌海监察分局组织事故调查组审查同意,以乌海监察分局文件报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经审核同意后,由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批复结案,并向社会公布。事故结案后,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负责协调落实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及有关整改措施,并及时将落实情况书面反馈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乌海监察分局做好行政处罚和跟踪监督工作。
(联系人:刘东凯,联系电话:0471-2353168)
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