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

关于举办煤矿安全监察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05日

浏览次数:

关于举办煤矿安全监察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内煤安办字〔2015〕号

机关各处室、各监察分局、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监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煤矿安全监察人员执法水平和履职能力。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决定对全体监察人员和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批次进行集中封闭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局机关及分局全体公务员,离退休干部管理处工作人员,在呼事业单位正式职工。

二、培训内容

1、新《安全生产法》及煤矿颁布的新法规、规章、规程和标准;

2、“依法治国”精神解读

3、煤矿“一通三防管理、机电安全管理;

4、煤矿事故调查与处理、典型案例分析;

5、露天煤矿爆破技术及与管理;

6、煤矿安全生产新技术、新知识、新装备;

7、煤矿安全监察行政执法经验交流;

8、公文写作及档案管理、财务相关制度;

9、党建及党风廉政教育。

三、培训地点与方式

地点在内蒙古煤矿安全培训中心(包头市建设路中段建华路北1000米处军港酒店旁)。采用集中学习、专家授课相结合的培训方式。

四、培训安排

413日开始,共举办五期班,每期7天,每期40人,具体培训时间及人员分配如下:

培 训 班 时 间 安 排

期次

培训时间

报到时间

名额分配

局本部

分局、站

第一期

2014412日~418

412

20

4

第二期

2014419日~425

419

20

4

第三期

201453日~59

53

20

4

第四期

20145 10日~516

510

20

每分局5

第五期

2014518524

518

23

分局10

 

五、其他事项

1、参训学员必须遵守培训期间纪律约束,授课期间自行外出须向人事处请假。

2、培训费用由局财务处与培训中心统一结算。

3、机关参训人员由人事处负责组织安排,参训学员于每期报到日下午300,在机关大楼门前统一乘车前往。自行前往人员须提前通知人事培训处。

各分局自行前往培训中心报到的参训人员需提前向人事处报备。需接站请提前与培训中心联系。

乘车线路:包头火车站乘1路车到科隆酒店站下车后,换乘5路车到青年农场往北建华路北1000米;包头东站乘5路、10路车到青年农场往北建华路北1000米。

包头机场乘机场大巴在九原区建华路下车或打车40元即到。

联系人:栗春芳13754028998    0472-3391358

            孙亚灵 13947293203

附件:1.报名回执表

 

 

 

                                             201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