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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矿用高分子材料咨询
内  容

您好,根据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修订版《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7号)第二百五十九条要求,井防灭火使用的凝胶、阻化剂及进行充填、堵漏、加固用的高分子材料,应当对其安全性和环保性进行评估,并制定安全监测制度和防范措施。有以下几个问题:(1)对高分子材料的安全性和环保性的评估是依据哪个标准来评估(有关材料的AQ标准没有对安全性和环保性的具体评估指标)。(2)目前煤矿使用的一种用于密封瓦斯抽放管的封孔材料,没有有关AQ标准,是否也属于条例的要求范围?如果是,属于哪种材料?如果不是,应该依据什么标准来评估?谢谢!望解答为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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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 2016-12-08
处理情况
答复内容 (1)矿井防灭火使用的凝胶、阻化剂及进行充填、堵漏、加固用的高分子材料,可依据MT113-1995《煤矿井下用聚合物制品阻燃抗静电性通用试验方法和判定规则》、AQ1089-2011《煤矿加固煤岩体用高分子材料》标准为判定依据。由于受现场环境、取样、制样等因素制约,原则上该产品的检验均要求生产厂制成小样,送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检验;(2)“密封瓦斯抽放管的封孔材料”,因未明示材料性质,无法判断。若属于“矿井防灭火使用的凝胶、阻化剂及进行充填、堵漏、加固用的高分子材料”可用以上2个标准为判定依据。
答复日期 2016-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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