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年0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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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专项督查第二督查组7月18日、19日分别到内蒙古源源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金源里煤矿和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元宝山露天煤矿开展督查,本次督查以异地交叉互检的方式开展,督查组由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监察二处牵头,抽调乌海分局、鄂尔多斯分局各2人组成督查组,赤峰分局相关人员陪同督查。 按照《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依法打击煤矿企业违法违规承包(托管)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内煤安字〔2019〕34号)规定的督查内容,督查组检查了煤矿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投入等内容,重点对井工煤矿井下作业、工程是否存在承包(托管)等违法违规情况和露天煤矿外委施工单位资质、施工设备及是否存在转包分包等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 督查组肯定了赤峰分局辖区两处煤矿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同时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记为了矿工生命安全这个崇高的使命,要严格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更好的满足矿工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二是要继续加大安全投入,以安全设备、装备水平的提升来促进安全保障能力的提高;三是要进一步明晰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明确煤矿企业对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责任,真正将外委施工单位纳入煤矿统一管理;四是要继续做细做实雨季三防和防治水工作,目前正是雨季防洪攻坚期,要加强汛期防洪工作、做好煤矿涌水量的监测、全面排查重要地点、遇险要及时撤人,坚决遏制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