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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恩玺到内蒙古煤监局调研指导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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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18日至19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恩玺、安全总监商登莹一行五人到内蒙古自治区开展煤矿安全生产调研指导。内蒙古煤监局局长冯广存、乌海市副市长包野、鄂托克前旗副旗长吕耀峰等人陪同。

张恩玺副局长一行首先到鄂托克前旗上海庙矿业公司榆树井煤矿进行现场调研检查,他要求,煤矿企业要算好安全效益账,主动落实好主体责任,加快推进智能化开采,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调研期间,张恩玺与乌海市人民政府、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进行座谈交流,听取乌海监察分局、乌海市能源局、鄂托克前旗能源局的工作汇报,详细了解了各部门、各单位在防范煤矿安全生产事故上的思路和举措。他指出,内蒙古自治区今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成绩来之不易,但形势越好,就越要保持清醒头脑,既要总结经验,又要看到不足,特别是要按照10月15日黄玉治局长在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推进部署视频会上的讲话精神,结合地区实际情况认真贯彻好、落实好,坚决防思想松懈防重大风险防事故反弹

他强调,四季度历来是煤矿安全生产的事故的高发期,一定要严防严控。一是各级各单位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拿出实的举措、严的标准,持续发力,推动各项部署落实。二是要居安思危,始终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不能“松口气、歇歇脚”。三是要毫不放松的加强监管监察执法工作,要保持执法标准、力度、高压态势不变,针对重点煤矿的监察要压茬推进,对违法违规行为一丝不让。四是要不遗余力的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同时抓好企业、监管、监察责任的落实。五是要不断提高舆论宣传水平,传播正能量,讲好煤监人故事。六是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特别是要抓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七是要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对照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抓好落实,及时提醒,严管厚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