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年0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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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5日-16日,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监察工作会议在呼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和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9年工作,分析面临的形势和问题,部署2020年重点任务。 会议指出:2019年全局各项工作稳中有进、进中提质,监察执法实现了“五个大幅增加”,监察罚款7538万元,增加43%;排查处理重大隐患70项,增加46%;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处罚357次,增加10%;责令停产整顿煤矿63处,增加62%;暂扣和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52个,增加73%。全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三个历史性突破”,全年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8起、死亡9人,减少4起、6人,没有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百万吨死亡率0.0088,下降45%。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降至个位、百万吨死亡率达到“三零”水平,这三项指标均创历史记录,继续保持全国领先,达到甚至超越发达国家煤矿安全生产水平。 会议强调:尽管过去的一年煤矿安全生产成效明显,但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个别煤矿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重大灾害认识不清、治理能力不足等问题依然存在。 为进一步推动全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提出了推进煤矿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1234”总体工作思路(明确一个目标、实施两项工程、做实“三条线”,推进“四化”),即以防范遏制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实施“制度化治理工程”和“素质提升工程”,守住安全生产“红线”、突出依法治安“主线”、展现为煤矿安全发展服务“风景线”,推进“工作制度化、办事程序化、业务标准化、执法规范化”,奋力推进煤矿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020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会议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坚持“1234”工作思路,牢记初心、勇担使命,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和重大灾害治理为重点,以推进信息化建设为抓手,扎实推进全区煤矿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严格规范精准执法,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努力实现全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向好。 内蒙古煤矿安监局局长冯广存作工作报告,副局长张云峰作会议总结,副局长韩俊庆、总工程师王剑平出席会议。各监察分局(站)、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