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年0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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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事故频发势头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为了充分贯彻落实冯局长关于“4月21日至5月8日,18天时间我区煤矿连续发生3起事故”的重要批示精神及5月19日内蒙古局双周例会的要求,2020年5月12日至14日内蒙古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王剑平带领事故调查处、监察一处、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相关人员,到鄂尔多斯分局对今年以来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及涉险事故调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与检查,并对辖区煤矿企业外委承包情况进行调研。 5月12日,督导组在鄂尔多斯分局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鄂尔多斯分局近期发生的几起事故报告,查阅了事故相关资料。随后督导组与分局监察人员对几起事故逐一进行了原因分析,对存在的疑点进了深入探讨,对2起事故调查中实际遇到的问题逐条进行分析与指导,为下一步事故调查工作的开展指明了方向,为下一步安全监察工作提供了有力指导。 近期全区发生的3起生产安全事故,其中2起发生在煤矿企业外委承包队伍,暴露出煤矿企业对于外委承包队伍管理混乱的问题。5月13日,督导组一行在鄂尔多斯市民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鄂尔多斯市嘉东煤业有限公司煤矿,就露天煤矿外委承包的方式、招标程序、煤矿企业对外委承包队伍管理的组织机构、相关制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情况等,通过座谈会、调阅资料、现场观看等形式,进行了深入的调研。督导组同时对两座煤矿的预警平台建设情况进行了观看,通过调度室监控平台与现场作业人员进行了视频交流。 5月14日,督导组又来到鄂尔多斯市神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就“5.1”机电事故情况进行深入的了解调研。督导组深入了解了事故煤矿目前采取的措施、善后进展情矿,就发生事故的外委承包队伍招标程序、合同签订、现场安全技术措施、安全培训、现场安全管理等进行了详细深入的了解调研。 王剑平总工程师强调:一是要督促煤矿企业通过事故吸取教训,严防死守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二是针对几起事故着重进行技术分析,要将事故原因查清楚查透彻,绝不允许煤矿企业存在隐患复工复产。三是要明确事故调查工作在煤矿监察工作的实际作用,要做好事故分析与警示教育工作,切实指导煤矿企业引以为鉴,有效提升安全生产水平。四是督促煤矿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煤矿企业对外委施工队伍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