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7日
浏览次数: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辽宁局在山东开展煤矿安全监察异地执法发现 监控数据填写走形式,安全管理多漏洞 按照国家矿山安监局要求,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辽宁局异地执法组近日对山东省王家寨煤矿、翟镇煤矿、华丰煤矿、辛庄煤矿进行监察执法,共查出事故隐患66条,行政处罚91.6万元。其中华丰煤矿共检查出事故隐患23条,行政罚款52万元。 华丰煤矿开采历史悠久,冲击地压灾害严重,安全生产工作曾经取得一定成效。但检查过程中,执法组感到与该矿过去煤矿安全、高效的形象反差较大。 执法组要求提供资料时,有的安全管理人员推三阻四,在反复催促两次到三次才提供。执法组成员多次询问“矿井冲击危险性评价工作开展了吗?开展了就请提供评价报告”,直到通报时才匆匆忙忙提供。执法组查看人员位置监测系统时,发现9月井下人数超过《煤矿井下劳动定员制度》限定人数。而矿方却提供了两份内容不一致的《煤矿井下劳动定员制度》。 执法组抽查某工作面8月防冲监测日报时发现,该工作面日分析结论均为“冲击危险程度为弱”,并经生产技术部、回采副总工程师、回采矿长、生产矿长、矿长等层层审查确认。经执法组两名冲击地压防治专家会同山东煤监局及鲁中监察分局有关人员分析并结合监测数据、生产条件综合分析认为,该处冲击危险程度应为无,说明该矿在填报、审查日常监测工作不严格,流于形式。 执法组还发现华丰煤矿413E工作面下隅角载体催化元件甲烷传感器调校时,测量值稳定显示时间仅16秒,传感器的测量精度和运行稳定性不能得到保证。未设置“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掘进工作面或回风流中甲烷浓度大于3.0%时,对局部通风机进行闭锁使之不能启动”的功能;413E采煤工作面更换隅角甲烷传感器期间,馈电显示异常未处置并填写故障记录。 华丰煤矿连夜召开了问题反思会,从九个方面反思分析问题产生深层次原因,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