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年0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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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内蒙古局监察执法六处办公驻地位于“中国有色金属之乡”赤峰市,负责赤峰、通辽2个市的矿山安全监察工作,其中赤峰市为全国30个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重点市之一,拥有近600处非煤矿山,占全区三分之一,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243处,占全区一半还多。非煤矿山的各类灾害风险,在这里一应俱全。 自机构改革以来,监察执法六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国家矿山安监局关于非煤矿山安全监察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统筹“两件大事”,落实“两个根本”,坚决扛起非煤矿山安全监察的政治责任,在内蒙古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精准定位、积极谋划、多措并举,扎实推进非煤矿山安全监察工作。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做到心中有数。本着“深、准、细、实、效”的原则,积极与2个盟市和18个旗县区监管部门对接,实地抽查检查非煤矿山企业,对辖区非煤矿山数量、规模、分布、矿种、灾害类型、事故情况、生产状态及监管力量等情况摸底调研,掌握了辖区非煤矿山基本情况,为下一步精准监察打下坚实基础。 推动“查企督政、查企验证”落地见效,精准定位国家监察。一是树立监察威严和良好形象。先后与5地旗县区党委书记、11地旗县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座谈交流,多次与地方政府监管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向地方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监管部门详细介绍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对非煤矿山实施国家监察的体制改革历史背景和机构职能转变情况,赢得地方党委政府和监管部门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和文化认同,获得地方党委和政府的大力支持,推动地方政府配齐配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人员,18个旗县区政府先后调整增配专业干部15人次,进一步增强和优化了属地监管力量,推动地方政府想管、愿管、能管、会管。二是督促地方监管部门明晰责任。明确每处非煤矿山日常安全监管主体和风险等级,确定各级矿山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直接监管的矿山名单,明确每处矿山安全监管人员的责任,并在矿山公告。督促矿山企业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准确研判安全风险并公示,制定落实防控措施。三是推动非煤矿山高质量发展。推动地方政府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扶优略汰、分类处置”的原则,积极实施“三个一批”(关闭一批、整合一批、提升一批)的工作方案,形成矿权、规划、生产系统、开采主体、管理经营“五统一”规模矿山企业。四是督促地方政府研究非煤矿山区域性、系统性重大安全突出问题。推动18个旗县区将非煤矿山安全纳入政府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落实政府领导联系包保非煤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制度,明确包保责任人和工作职责。督促地方政府针对停用超过3年及无主尾矿库制定闭库销号工作方案,明确闭库范围、闭库方式、闭库设计、闭库时限、验收程序等事项,积极稳步推进符合条件的尾矿库闭库销号。五是推动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提级挂牌督办。针对2022年以来发生的2起非煤矿山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推动地市级政府安委会挂牌督办,在全市进行通报,达到“一矿出事故,万矿受教育”的效果,推动非煤矿山企业扎实开展“三年专项行动”攻坚、安全大检查、“十五条硬措施”落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重点工作、地下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汛期安全大检查、“洗洞”盗采金矿专项大检查等工作。六是与地方监管部门形成监管监察合力。联合地方政府监管部门共同对非煤矿山企业进行抽查检查,发现的各类问题和隐患以清单形式移交监管部门,由监管部门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以点带面,达到“解剖一个带动一批,处罚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锤炼作风、防范事故。一是提升本领、提振精神。按照内蒙古局党组“一建两整三提”活动要求,积极开展非煤矿山大学习大讨论,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监察工作的政治自觉和坚定信心,提升能力,发扬斗争精神,敢于直面问题、动真碰硬、解决问题,坚决同各类非煤矿山非法违法行为作斗争。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转变工作作风,改进监察方式。二是确重点加大监察力度。以防范遏制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作为目标任务,明确非煤矿山数量超过50处的7个旗县区和3年内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的区域为重点地区,明确单班下井人数超30人的非煤地下矿山、边坡超过200米的露天矿山、尾矿库“头顶库”和存在重大隐患高风险矿山为重点企业,强化开展对重点地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对重点企业的抽查检查。5月份,在对一家铁矿尾矿库监察时,发现排尾管设置不合理,导致坝坡底处存留大量汇水,存在冲刷坝坡底溃坝的风险,监察人员下达了现场处置决定书,停止排尾设备1台次,排除了一起大的安全风险。 2021年,监察执法六处累计监督检查旗县区政府9地次,发现各类问题46项;抽查检查非煤矿山企业27家,发现各类问题和隐患142项(含重大隐患2项),下达监察文书29份、现场处置决定书2份。得到了地方党委政府对国家监察的认可,进一步推动了非煤矿山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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