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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内蒙古局调任转任公务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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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内蒙古局关于

招录矿山安全监察人员的公告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内蒙古局(以下简称内蒙古局),是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垂直管理的省级矿山安全监察机构,按照“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工作体制,履行对内蒙古自治区境内矿山企业的安全监察、监督检查地方政府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组织或参与矿山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工作职责。

为进一步增强监察执法力量,补充编制缺口,提升监察执法工作质量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经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调任规定》《公务员转任规定》等有关规定,内蒙古局将招录(调任、转任)6名矿山安全监察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职位

调任人员职位表见附件,转任人员职位根据报名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

二、招录范围

(一)调任人员范围:国有矿山企业(含国有控股)副处级以上管理人员。

(二)转任人员范围:全国矿山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在编公务员。

三、招录条件

招录人员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调任规定》《公务员转任规定》等规定的资格条件,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调任人员

1.现任国有矿山企业副处级以上职务,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矿山主体专业毕业,与所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

2.具备10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5年以上从事矿山企业专业技术和管理工作经历;

3.原则上为198011日(含)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至197511日(含)以后出生。

(二)转任人员

1.现任四级调研员及相当层次以下职务职级,年龄不超过55周岁;

2.具有矿山安全监管监察的工作经验和工作能力,上一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四、招录程序

根据公务员调任、转任规定确定招录程序如下:

(一)调任程序

1.报名,2.资格审查,3.笔试面试,4.考察,5.体检,6.公示,7.审批备案,8.办理任职手续。

(二)转任程序

1.报名,2.资格审查,3.考察,4.审批备案,5.办理任职手续。

(三)报名材料及时间

1.调任人员报名提交材料如下:

调任报名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本人大学本科学历以来的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本人《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扫描件;

处级干部任职文件扫描件。

2.转任人员报名提交材料如下:

转任报名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

3.报名时间:

2022829日至99日。

五、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并将报名材料发送邮箱nmgjrsc@163.com

2.报名人员须严格按照发布的岗位条件及要求报名,凡不符合岗位条件以及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和录用资格。

3.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将电话通知参加下一环节招录程序。

4.报名详细事宜,可咨询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内蒙古局人事处,联系电话:0471-66489570471-6648951

5.本公告由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内蒙古局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内蒙古局2022年调任公务员职位表

   2.调任报名登记表

   3.转任报名登记表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内蒙古局

                  2022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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