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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记者问 | 煤矿安全整治治本攻坚怎么干?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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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矿山安监局煤矿安全监察司司长刘云涛就深化煤矿安全

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治本攻坚答记者问

国家矿山安监局日前印发《关于深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治本攻坚的通知》,明确了涉及十个方面的主要内容和不同阶段的任务目标。近日,记者就治本攻坚的有关问题,专访了国家矿山安监局煤矿安全监察司司长刘云涛。

记者:治本攻坚的核心任务有哪些?

刘云涛:治本攻坚是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深化,主要针对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2021年安全生产大排查发现的问题以及近年来煤矿事故暴露出的问题进行重点治理。

治本攻坚的核心任务是督促各级地方政府、煤矿监管监察部门以及各煤矿企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推动煤矿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得到落实,煤矿安全生产风险和隐患能及时排查并得到有效治理,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根本性问题得到解决。

治本攻坚的各个环节相互衔接,第一个阶段是基础,第二个阶段是关键,第三个阶段是总结提高。三者既独立又相互融合,是动态的,并贯穿全年。比如第一个阶段,是针对十个方面的内容逐一排查,制定整改措施;第二个阶段重点是对排查出来的风险和隐患进行治理清零,但在治理过程中可能又出现新的隐患,这就要求煤矿深入排查,持续治理,直到隐患彻底消除。

记者:“治本”体现在哪些方面?

刘云涛:“治本”主要体现在十个方面:一是提高煤矿企业的办矿能力,二是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是强化安全培训,四是查清隐蔽致灾因素,五是强化重大灾害防治,六是合理部署采掘接续,七是建立健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机制,八是严惩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九是落实监管监察责任,十是各地区各单位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的其他内容。

确定这十个方面的“治本”内容,就是要在去年安全生产大排查的基础上,继续进行查缺补漏,对持续深入排查和梳理出的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共性问题、深层次问题和根源性问题进行攻坚,并完善煤矿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制度等,从而实现“两个根本”的要求。

这十个方面的主要内容是相辅相成、相互关联的。提高煤矿企业办矿能力,重点是指煤矿企业的管理团队应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能够处理煤矿各种灾害和安全生产的技术能力。落实主体责任是要求煤矿企业建立健全各层级、各部门、各岗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履行其法定职责。

强化安全培训是强调煤矿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能力考核,并持证上岗,同时要加大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力度,保证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和事故应急处理能力。隐蔽致灾因素查不清、重大灾害治不好、采掘接续不合理就会造成重大安全风险,极易引发重特大事故,要重点治理。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机制是煤矿企业从根本上消除重大隐患的重要抓手。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和落实监管监察责任则是要求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依规,严格履职。由于我国煤矿分布广,灾害不同,所以要求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再确定本地区的重点内容,确保治本攻坚取得实质性成效。

记者:今年的治本攻坚与去年的集中攻坚是何关系?

刘云涛:去年,围绕集中攻坚,国家矿山安监局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排查;今年提出的治本攻坚,是对安全生产大排查的延续和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是对煤矿人、机、物、环、管全要素的排查,而治本攻坚侧重于对煤矿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因素的治理,更有针对性。

2021年,面对大疫大灾、煤炭产量最高、保供任务最重等前所未有的复杂严峻形势,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按照煤矿自查自改、企业内部检查、监管排查、监察执法“四个100%”的要求,全国所有正常生产建设煤矿至少开展了3轮次自查自改,并形成了自查自改报告。煤矿企业进行了内部检查,查摆了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了措施,并进行了整改。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累计开展“全系统各环节”监察执法16402矿次,发现一般隐患问题290883条,重大隐患582条。

通过安全生产大排查,整治了一大批事故隐患;进一步摸清了煤矿安全生产现状,为风险分析研判、隐患排查治理提供了依据;动态更新完善了“两个清单”;各省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制定了煤矿重大安全风险预判防控具体实施办法,定期开展煤矿安全风险研判会商,发布风险预警信息。

围绕安全生产大排查,各地制定了一批制度措施,解决了一批“老大难”问题。比如,河南省出台了《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推动解决“煤矿安全监管力量薄弱、专业技术人员少”的突出问题。四川省将机械化开采、双回路供电等问题纳入煤矿复工复产的前置条件,不具备条件的矿井一律不允许复产,解决了长期制约煤矿安全生产的非机械化采煤和双回路供电“T”接等问题。江西省推动全部煤矿淘汰了斜井人车,引导无法解决深层次问题、根本性问题的6处煤矿自行退出。

去年,全国煤矿共发生死亡事故91起、死亡178人,同比分别下降26%21.9%,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同比下降24%,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安全生产大排查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大排查开展以来,在各地区、各部门、各煤矿企业的共同努力下,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虽然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一些地方和煤矿企业安全发展理念树得不牢,吸取事故教训不深刻,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一些重大安全风险查找不彻底,防范治理具体措施落实不到位,重大事故隐患还没有消除,一些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根本性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此次治本攻坚就是针对上述突出问题开展的,解决安全发展理念树立不牢、主体责任不落实、一些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根本性问题,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记者:治本攻坚的具体实施步骤有哪些?

刘云涛:治本攻坚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个阶段是1月至4月,明确任务制定措施阶段。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各煤矿企业要开展深入排查,确定治本攻坚任务和具体措施,并将治本攻坚任务和具体措施纳入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两个清单”。

第二个阶段是5月至10月,推进治本攻坚阶段。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各煤矿企业逐项对照治本攻坚任务落实具体措施,并动态更新“两个清单”,推动各项治本攻坚任务逐项清零。

第三个阶段是11月至12月,开展总结评估阶段。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各煤矿企业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开展总结评估。对未能完成的任务措施,要分析原因、完善措施、限期完成;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煤矿,要停产整改。总结分析经验教训,将好的经验做法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标准规范,进一步健全完善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国家矿山安监局年初召开全国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治本攻坚进行了专题部署,将治本攻坚作为全年工作主线。国家矿山安监局将通过持续开展明查暗访、督促检查,加强对各地治本攻坚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对治本攻坚工作开展不扎实、走过场的地区、部门、煤矿企业予以约谈、曝光、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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