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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内蒙古局召开双周例会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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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内蒙古局召开双周例会

913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内蒙古局召开双周例会,听取各处室(中心)上两周重点工作开展情况以及研究部署近期重点工作。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全局累计监察煤矿1182矿次,计划完成率75.77%,同比下降4.29%。累计查处一般隐患4351项,完成整改3964项,整改率91.11%,同比上升3.62%。累计查处重大隐患115项,整改113项,整改率98.26%,同比增加58项。累计行政处罚1025次,同比增加27.68%。累计罚款24379.83万元,同比增加102.10%。累计下达执法文书10827份,同比增加29.853%。同时,检查非煤矿山174座;下发监察文书307份;发现问题隐患793项,已整改544项。监察地方各级政府及应急管理部门175个;提出加强和改善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建议书24份;提出问题149条,已整改107条。

会议强调,一要持续关注重点难点问题,落实责任,高效推动保“二十大”攻坚行动。将会议精神由上及下,由表及里的渗入到煤矿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中,激活安全生产治理“共同体”,营造“人人有责、人人担责”的攻坚氛围。二要坚持“由事见人,察事警人,约谈实际控制人”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将从“关键人”、“关键岗”入手的做法传达至下级部门,要求其对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针对性检查,掐断“违章指挥”的危险源,从内部监察做起,防止出现煤矿企业及实际控制人“头脑发热”、“盲目蛮干”等现象。三要对于本轮检查暴露出的煤矿共性问题进行解决,及时跟踪进度,做好记录。针对出现的问题,要求各部门应立即加强监察力度以及警示宣传教育工作,大力解决“陈年旧疾”,以崭新的面貌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

会议要求,要认真贯彻执行“逢查必考”和“逢查必讲”工作制度。做好煤矿安全宣传工作,提升煤矿人员安全意识,降低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营造“风朗气清”的煤矿生产氛围;大力推动地方监管责任落实,加大自查力度。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模式,实时监察煤矿安全生产流程及工作记录情况,及时应对突发事故;各执法处应对查处的重大隐患多“回头看”,及时与地方监察部门联系并上报情况,持续落实“防风险 保安全 决战四个月 迎接二十大”攻坚行动。

内蒙古局领导,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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