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年07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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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 关于征求《冲击地压矿井鉴定(评价)办法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矿安综函〔2022〕166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级局,有关中央企业,有关煤炭科研院所、高校: 现将《冲击地压矿井鉴定(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印送给你们(可登陆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网站“征求意见”栏目下载),请各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市、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及有关煤矿企业,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级局组织所属各执法处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其他部门和单位结合工作实际组织研究提出意见建议,于2022年7月19日前将填写后的《征求意见表》(见附件2)反馈至国家矿山安全监察政策法规与科技装备司。 联系人及电话:玄忠堂,010-64464134,64464134(传真);电子邮箱:sdkjxzt@163.com。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 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