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年0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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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专项行动服务大局提质提效的通知》和《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机关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现将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内蒙古局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清单进行公布,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清单实行动态管理。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内蒙古局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清单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内蒙古局 202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