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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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大把安全生产纳入国家安全的高度进行部署,强调要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这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也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内蒙古矿监人将忠实履行核心职能,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采取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做到“三个坚持、三个并重、三个配合”,尽心竭力做好矿山安全监察各项工作,确保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到“三个坚持”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内蒙古局广大干部职工全面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竭力做好矿山安全监察各项工作。今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煤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9起、死亡9人,同比减少2起、4人。新时代新征程新使命,我们要做到“三个坚持”,为实现矿山安全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坚持以人为本。党的二十大提出,要增进民生福祉,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我们要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两个至上”,始终把保护矿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矿山安全监察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国家监察成效保障安全生产、改善作业环境、降低劳动强度,让矿工更加安全、更加体面、更有尊严,让矿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有保障。 坚持锻造队伍。我们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全面系统学、联系实际学,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政治判断力、领悟力、执行力。以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为重点,继续深化党建引领,整顿思想、整顿作风,提振精神、提升能力、提高效能“一建两整三提”活动,着力增强防风险、迎挑战和抗压能力,带头担当作为,敢于同非法违法行为作斗争、同重大灾害作斗争、同歪风邪气作斗争。 坚持依法行政。党的二十大提出,要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我们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问责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以高水平执法服务高质量发展。 统筹发展和安全,做到“三个并重” 党的二十大报告多次提到“统筹发展和安全”。安全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当前要着力抓好“三个并重”,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不断提高矿山治理水平。 预防与整治并重。矿山尤其是煤矿属高危行业,超前预防是重中之重。我们要加强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及时预警预报,防患于未然。同时要持续推进、持续深化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加强矿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加大风险隐患整治力度,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治标与治本并重。发挥国家监察惩戒震慑作用,重在治标。不断提升监察效能,严厉“打非治违”,有效化解风险、及时消除隐患,提升从业人员素质,推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发挥国家监察的监督促进作用,重在治本。按照“两个根本”的要求,推动企业自主创新,加大安全投入,积极推广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先进管理理念经验,大力推进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提高矿山本质安全水平。 监察与服务并重。监察是手段,服务是目的。监察执法既要提出存在的问题,又要讲清危害和责任,还要指明问题整改方向和标准,推动企业及时彻底解决问题,进而不断提高安全工作水平。惩处与教育相结合,增强矿山从业人员和政府领导、监管监察人员的法治意识、责任意识,提高履职能力。 统筹疫情防控和监察执法,做到“三个配合” 受疫情严重复杂和煤炭保供任务艰巨双重影响,内蒙古矿山安全工作压力巨大,我们将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采取非常措施,统筹各方,齐心协力,狠抓落实,做到“三个配合”。 国家监察与监管部门和企业协同配合,同向发力抓落实。内蒙古局主动牵头与监管部门、矿山企业联合研判安全风险,研究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和隐患治理方案,形成“一矿一案”,分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要突出抓住关键人,督促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安全包保工作组组长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亲自参与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亲自研究解决重大安全问题。 线上线下密切配合,同时发力强监督。线上巡查与现场查处要无缝对接,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巡查检查方法,“望、闻、问、切”全面精准掌握矿山生产作业情况和问题,发现工作不落实和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及时采取果断措施处置,严格执法,消除隐患、化解风险,保障生产作业安全有序进行。 执法惩处与宣传教育紧密配合,同频共振提效能。继续深化“逢查必考”“逢查必讲”,在监察执法中必讲重要论述、政策法规、典型案例、安全责任、技术经验。事故查处坚持惩处与教育相结合,准确、深入、全面吸取事故教训,用身边的事故、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从业人员,增强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凝心聚力防范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