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简报

聚焦矿山安全防范 推动矿山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整治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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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2月7日全国矿山安全防范视频调度会议精神,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全国两会胜利召开营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内蒙古局将由6名局领导带队,42名监察员组成6个督导检查组分赴鄂尔多斯、通辽、包头、乌海、呼伦贝尔、锡林郭勒等六个盟市开展矿山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的督导检查工作。

据悉,本次督导检查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一是各地区矿山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的部署情况;二是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各矿山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三是矿山企业重大隐患整治情况;四是矿山企业重大隐患处置情况。

为确实提高本次督导检查质效,要求督导检查中做到“三个聚焦”。一是聚焦“打非治违”。即严厉整治盗采矿产资源、超层越界开采、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煤矿采掘失调、接续紧张、“一证多采”、以采代建、非法外包等。二是聚焦矿山重大灾害防治。即严厉整治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瓦斯超限作业、高瓦斯矿井未按规定建立瓦斯抽采系统或者抽采不达标、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采取开采保护层或者预抽煤层瓦斯等区域治理措施、安全监测系统运行不正常等;水害严重煤矿未执行“三专两探一撤”防治水措施,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走过场,未实施防治水“三区”(禁采区、缓采区、可采区)管理;冲击地压矿井未按规定开展鉴定和评估或者未落实冲击地压综合性防冲措施及“三限三强”(限采深、限强度、限定员,强支护、强监测、强卸压)等规定;自然发火严重矿井未采取综合预防煤层自然发火措施等;露天矿山未按规定进行边坡稳定性分析和评价、尾矿库擅自加高坝体等,采掘工作面空顶作业或者过地质构造带、破碎带、应力集中区未采取加强顶板支护措施等。三是聚焦安全基础工作。即严厉整治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不履行法定安全职责、安全培训工作走过场、违规动火作业、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提升系统未按规定检测检验、不按批准安全设施设计施工、违法勘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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